环保督察查什么?
1、重点盯住中央高度关注、群众反映强烈、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;
2、重点检查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及整治情况;
3、重点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、乱作为的情况;
4、重点了解地方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、严格责任追究等情况。
地方检查查什么?
1、生产配件的同时有出来粉末的辅料、相关的燃煤锅炉等设备要查封;
2、发现有噪音、气味浓的产品也要整顿;
3、没有营业执照、不规范的厂家需要重新整顿;
4、顺带查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;
5、顺带查伪劣及假冒仿牌的;
6、偷排废水;
7、排放油漆味等刺鼻气体;
8、低频噪音或噪音过大;
9、粉尘污染;
10、未公示环评;
11、无环保审批手续;
12、电机组存在运行安全隐患;
13、违法建设;
14、私设暗管排污;
15、煤渣到处飘散;
16、纸渣挖坑填埋存在问题;
17、无废水回收系统;
18、未办理取水许可;
19、没有亮照经营;
20、无防渗漏措施的水塘存贮其他废弃物;
21、治污设施简陋老旧问题;
22、烟尘排放浓度超标;
23、厂区堆积垃圾未及时处理;
24、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手续;
25、污染治理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;
26、排污许可证过期;
27、非法生产;
28、过滤池COD超标;
29、无排污许可证;
30、环保投诉严重;
31、恶臭、废气污染严重。
干货
一、环保手续资料齐全
1、环评及验收报告书等;
2、监测报告;
3、环保台账记录完整、清晰,无逻辑性错误、无造假;
4、相关协议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;
5、可视环境干净整洁,制度完善。
二、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
1、所有环保设施设备齐全,正常运行,无拆除/关闭/闲置,且与环评批复内容一致;
2、设备无跑冒滴漏现象;
三、污染物合法管理
1、杜绝违法排污(污废水)
①无通过渗井、渗坑、暗管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废水(除过雨水以外的所有废水);
②无通过无防渗措施的水塘、坑等贮存废水或其他废物;
③场区雨污分流完善可用,无污水流入雨水渠;
④场内无明水坑,场外沟渠,道路无废水外排现象。
2、气体规范管理(气体)
①所有可利用气体产生及储存设施做好安全标识,不漏气,不空排,
②废气不超标准排放;
3、合法合规处置(固体废物)
①固体废物做好“三防”措施(防渗漏、 防溢流、防雨水淋湿)无杂物堆放,卫生干净整洁;
②危险废物分类收集;无随意处理,乱堆乱放;收集、贮存场所设有警示标牌,建立危废台账,有转移运出联单;
③生产垃圾和生活垃圾按要求进行收集处理;
④固体废物在运输、贮存过程要严格防止发生泄漏事故,造成突发事件。
4、其他规范管理
①场区整体卫生干净整洁 、做好绿化;
②场区内外所有沟渠水清澈,无污水、废水掺杂;
③洗澡水,消毒水和生活污水(包括伙房废水)必须统一收集处理,严禁直接外排或流出场外;
④场区周边无杂草、雨水渠畅通、出水水质清澈;
⑤所有管道必须有统一标识,无排污管、临时搭接管道、暗管、废弃管道等。
四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完善
1、制定场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;
2、定期检查应急物资,保证数量、规格等完备;
3、定期应急演练,并做好记录。
思想上重视,懂法、守法,及时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,多学习先进经验,污染治理到位,环境管理跟上。
希望各企业坚决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,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,千万不要弄虚作假,怀抱侥幸心理,否则问责严厉程度只会加强,不会减弱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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